为什么「非正式规范」比法律更管用?——评《无需法律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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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评书籍
作者:[美]罗伯特·C.埃里克森
译者:苏力
书名:《无需法律的秩序:相邻者如何解决纠纷》
版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书评作者
邢泳航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法理读书特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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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秩序中的非正式规范
——评《无需法律的秩序》
目 次
一、引言
二、夏斯塔县的故事与科斯的寓言
三、秩序构建中的非正式规范
四、初民社会的秩序运作——与波斯纳对话
五、现代社会中的非正式规范——以“流言蜚语”为例
六、结语
摘 要:更多的法律并不必然意味着就会有更多的秩序,至少在埃里克森看来是这样的。在《无需法律的秩序》一书中,埃里克森深入调查了夏斯塔县居民处理纠纷的实践活动,发现非正式规范对当地的秩序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居民们长期持续着的亲密关系,使得“自己活也让别人活”、“好邻居要合作”、“好邻居就是不打官司”等规范发挥着比法律规则更加明显的效用。埃里克森采用法律经济学、博弈论等理论工具,生动地解说了为何夏斯塔县居民有意漠视法律,非正式规范又是为何能够实现“福利最大化”。埃里克森提供的一般性规范和理论对于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也依然是有借鉴价值的,现代社会中依然具有生命力的非正式规范能够说明这一点。
关键词:非正式规范;科斯定理;法律经济学;信息费用;社会合作
一、引言
在以法律为主导的法治和现代秩序中,很难想象非正式规范会在其中发挥多大的作用,而埃里克森《无需法律的秩序——相邻者如何解决纠纷》一书会宣告——非正式规范而非法律在现代秩序中的重要地位。该书是“法律与社会规范”领域的经典之作,埃里克森深入调查了美国加州夏斯塔县的牲畜越界纠纷以及业主之间如何解决纠纷的实践,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法律经济学、博弈论等理论工具和分析方法,主张非正式规范在现代秩序的形成中同样具有重要地位,“若法律制定者对促成非正式合作的社会条件缺乏眼力,他们就可能造就一个法律更多但秩序更少的世界”。与本书主题形成对照的是科斯定理以及法律经济学的法律中心主义。在埃里克森看来,科斯、卡拉布雷西等法律经济学者太过看重法律的作用,是一种法律中心主义的立场。夏斯塔县的例子提出了对科斯等人的反例:当地居民运用了一些非正式规范,便解决了相互间的大多数争议。从此处可以再做进一步扩展,即在真实世界中,人们从来都不全盘接受立法的规定。事实证明,非正式规范在关系紧密并且长期持续这种关系的群体中,能够明显地促进人们之间的合作,法律在可供用以解决纠纷的方法序列中处于靠后的位置。
或许有反对意见认为,非正式规范对秩序形成的促进作用只有在类似于“乡土中国”的语境或者“前法律”社会中才是明显的。诚然,埃里克森在书中始终强调长期持续且亲密的关系是非正式规范发挥作用的基础,也即博弈论中的重复博弈条件。但是,此类反对意见也难免会陷入狭隘的视野。因为这太过于夸大了现代社会中主体之间的脆弱联系,“人情世故”便能佐证这一判断。埃里克森提出了高校教师群体间关于复印规范的例子,分析了全美三十多万大学教员如何构成以及在何种意义上构成了关系紧密的群体。所以,在现代秩序的形成中,非正式规范的作用仍然是值得重视的。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本文选择以非正式规范促进合作为主线,对《无需法律的秩序》一书以及相关理论做出评介。
二、夏斯塔县的故事
与科斯的寓言
埃里克森首先极尽详细地解析了夏斯塔县的地理环境和气候、人文、经济等条件,对该地的畜牧业的发展现状以及长期以来的习惯进行了呈现。在他看来,“调查具体环境下的法律实在状况可以强化人们对事物的一般理解”,夏斯塔县的故事不仅有趣,而且其本身就是微观世界,能够为观察真实世界提供一个独特的视角。夏斯塔县大部分都是开放牧区,不同业主之间的土地之间并未设置栅栏来阻隔其他业务的牲畜越界,这也导致了牲畜越界造成被越界业主损失的纠纷十分常见。但是,当牲畜越界事件发生后,越界牲畜的主人通常不承担责任。牲畜越界造成业主损失只是开放牧区发生的主要纠纷,而不是全部。在该县境内的高速公路上,牲畜与车辆发生碰撞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其责任分配规则引发部分群体的不满。夏斯塔县的监督委员会(民选机构)被加州的一项制定法授权,能够在本区域内的部分地区“封闭牧区”,此封闭法令将会使得业主对其所有牲畜的越界行为导致损害承担责任。关于牧区的封闭问题,是夏斯塔县重要的政治运动。自1945年以来,已经有了十多个封闭牧区,但在本书中最为突出的,是“卡顿蠢事”法令所封闭的朗德山区的牧场。封闭法令的通过需要遵循特别程序,1973年夏斯塔县监委会委员卡顿收到了利奇、普洛姆森等深受越界牲畜影响的牧场主的请愿书,在经过特定程序之后,以4比1的结果宣布朗德山区的一块长方形地带“不再继续以放牧为主”,开放牧场自此成为封闭牧场。因未能反抗这一封闭令而懊恼的夏斯塔县牧主,便将受封闭法令影响的这一地带成为“卡顿蠢事”地带。所以,夏斯塔县的故事(即非正式规范促进合作)便发生在“开放牧区”与“封闭牧区”的区分以及越界争议的处理之中。
区分开放牧区和封闭牧区具有法律意义,发生在封闭牧区的牲畜越界,越界牲畜的主人需要对损失承担严格责任;相比之下,越界牲畜的业主在开放牧区中一般是无需承担责任的。当然,在开放牧区中,存在三类重大牲畜越界需要业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越界牲畜主人在开放牧区中的免责不是必然的。经过调查和访问,埃里克森发现夏斯塔县处理越界纠纷的习惯背离了正式法律,并且负责相关事务的官员处理纠纷主要靠的是警告,不论该纠纷是发生于开放牧区还是封闭牧区。若要依据正式法律规范处理牲畜越界引发的纠纷,一是要对相关规范有所了解,即支付相应的信息获取费用;二是要准确地指导开放区域与封闭区域的具体边界。然而,夏斯塔县的事实是,不论是普通人还是法律专家,没有谁完全了解这些正式法律规范,即便是保险清算人,他们对封闭区域和开放区域也没有完全的了解,在处理常规越界纠纷中适用的责任规则也与正式法律无关。在这里,大多数居民都信奉“相邻者之间要合作”的主导规范,坚持“自己活也要让别人活”的原则。居民通常会忍受相邻者牲畜越界导致的轻微损失,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草料损失、栅栏被损坏是常有的事情,而且该地区特定季节发生的动物迁徙也会给居民带来损失,所以越界牲畜带来的轻微损害在他们看来是微不足道的。还有,越界受害人也可能会成为另一起越界纠纷中的越界牲畜的主人,因为即便是小牧场主也会养些动物,它们也可能会对其他业主造成损失。从长远来看,自己所受损失与自己所养动物给他人带来的损失大致是持平的。互相忍让的效果就是让大家都不必花费额外代价处理这些纠纷。在这种人际间债务的总体持平外,还存在针对部分不轨者的反制措施,根据严厉程度分为自力报复、上报主管部门、以非正式方式提出赔偿请求以及寻求律师协助,自助手段这一温和手段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温和手段自身也有严厉程度的分别,最温和的手段当属于“负面议论”,以邻人普遍遵守的互助规范对不轨者进行约束。若舆论手段无效,牲畜越界的受害人会选择给牲畜主人制造点“麻烦”,比如将侵入自己牧区的牲畜驱赶到较远的地方,给牲畜主人带来不便。采用暴力手段的情形在夏斯塔县比较少见。另外,特别有意思的一点是,业主们倾向于认为“不寻求货币救助是一种美德”。因为,当相邻者互相之间造成的负外部性(给对方带来的成本)能够达到大致平衡状态时,“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非正式规范会促使业主们容忍。如果确实需要某种转移支付时,居民也更加倾向于实物而不是现金。这是因为,现金支付在他们看来象征着非亲密关系,是“不近人情”的,实物反而象征着“人情世故”。对货币救助的厌恶并不是绝对的,当损失特别大时,越界受害人会有更大可能寻求货币救助。还有,注重邻人之间合作的规范,会导致大家对请求律师协助的行为非常敏感。埃里克森在书中列举了夏斯塔县的两例寻求律师协助解决越界纠纷的实例,当地受访者对两个事例中的受害人评价为“不合群”、“缺乏友邻的本能”以及不懂自然日常秩序。非正式规范的秩序塑造作用并不意味着法律在夏斯塔县的地位不重要,比如在公路上车畜相撞的纠纷中,利害关系的程度与法律参与的程度是呈正比的。与其形成对比的是栅栏费用的分担问题上,居民们更加偏爱非正式规范,法律提供的方案在他们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埃里克森发现,邻人之间的长期关系促成了一种社会控制体系的形成,能够帮助业主们在讨论长期的栅栏合约问题时少一堆麻烦事。在当地居民看来,好邻居应当维护长期持续的合作关系,否则就是不通人情。邻居间的现金交易让人“倒胃口”,是在传达“距离感”的信号。因此,现金交易被称为“冷冰冰的现金”。
本文对夏斯塔县故事的描述仍没有涵盖开放区域与封闭区域如何影响居民对越界损害的责任分配,以及对车畜相撞纠纷的解决。但就非正式规范对秩序的影响这一主题而言,却也是足够了。现在将视角转到科斯以及斯蒂格勒总结的“科斯定理”,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科斯列举了农夫与养牛者的例子,用以证明在制度运行顺利(即交易费用为零)时,权利的初始界定对资源的分配没有任何长期影响。具体来讲,当农夫的种植区与养牛者的放牧区(牛会越界对农夫种植的谷物造成毁损)彼此相邻并且没有栅栏阻隔时,不论是养牛者支付给农夫一笔钱放弃种植土地,还是支付给土地所有者一笔高于农夫的钱租下土地,最终的产值都是最大化的。在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的作用是不重要的;而在交易成本为正时,不同的权利界定方案将会对资源配置的效率产生影响,这时法律就是重要的。科斯关于农夫与放牛者的寓言与夏斯塔县的事实是完全相反的,夏斯塔县发生过的以及正在发生的故事证明,恰恰是在交易成本为正时,法律规范在那里才是不重要的,居民们倾向于采用非正式规范而不是法律解决越界纠纷。在埃里克森的分析中,科斯夸大了法律的影响,“法律体系是个价格昂贵的纠纷解决体系”。在夏斯塔县,居民们拥有更加有效的纠纷处理和实现秩序的手段,以至于他们经常有意不理睬法律。
三、秩序构建中的非正式规范
通过埃里克森记叙的发生在夏斯塔县的故事可以明显地意识到,非正式规范在当地的秩序构建和社会控制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进入非正式规范的讨论之前,需要对埃里克森的社会控制体系进行介绍。在《无需法律的秩序》一书中,社会控制体系存在两种制裁、五种实行制裁并制定规则的控制者以及五种规则。两种制裁包括正面制裁和负面制裁,社会控制体系实际上是奖惩并用的。社会控制体系的控制者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如下图所示:
一个社会控制全面体系的诸多因素
此外,社会控制体系的规则还分为实体规则、救济规则、程序规则、构成规则以及控制者选择规则。埃里克森对社会控制体系的多重解析,至少证明了法律在整个社会控制体系中的作用是有限的,启动社会控制规则的事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应当由哪个控制者实施制裁以及适用哪种规则。经由埃里克森的解析还可以了解到,社会控制的手段不是单一的,而是混合的。《无需法律的秩序》一书的主题之一,也是要探索非正式控制的运作这一次生制度与法律这一次生制度的交叉互动。
非正式规范之所以能在诸多社会控制手段中脱颖而出,成为夏斯塔县秩序形成的重要力量,用埃里克森的话来讲,在于它能够满足“福利最大化”,这一规范激励了人们在博弈论语境下的合作。“福利最大化”算不上埃里克森的创新,它与波斯纳曾经一度推进的“财富最大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不过前者处理的是规范(非科层化社会力量创造的规则),而后者处理的是司法裁判。埃里克森的福利最大化假设断定,在关系紧密的社会中,非正式规范之所以被控制者选择,是因为能够最小化其成员的无谓损失与交易费用之和。由于本文不试图处理博弈论部分的内容,所以直接适用其结论——从重复博弈中无法直接演绎出博弈者会确立一种合作模式,但埃里克森认为这并不意味着无法从观察中得到这种合作模式。以更加直白的语言解释非正式规范的比较优势,就是它的运行成本更低。由于我们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交易成本为零),任何制度的运行都需要成本。对于普通人来讲,法律规则带来的成本首先是信息费用。过于精细化的制度设计并不意味着受众群体的接受度就更高,甚至事实往往是相反。夏斯塔县的故事就说明,即便该地经常发生牲畜越界纠纷,普通人乃至法律专才也并不完全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则,并且在实际处理纠纷时,法律规则也并不是当事人首先考虑的选择。此外,开放牧区与封闭牧区的区分并未对该地牲畜纠纷的责任分配产生明显的影响,当地明显流行着一套与法律规则并行的纠纷处理规范。与复杂的法律规则相比,“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相邻者之间要合作”等规范虽然简单粗略,却是能够以较低成本推动纠纷解决的手段。简言之,粗略的规范不仅运行成本要低于正式法律,而且还能够节省搜寻具体法律运行细节的相关信息费用。也就是说,在成本计算上,非正式规范明显具有对法律规则的比较优势。如果仅仅注意到了夏斯塔县非正式规范运行的比较优势,而忽略了当地居民长期持续的紧密关系这一事实,便无法全面理解《无需法律的秩序》。
非正式规范运行的有效性需要以长期持续且亲密的关系为前提,它贴近于博弈论中有利于合作的重复博弈条件。但是,仅有重复博弈这一项条件还不足以激励合作,博弈者之间还需要信息以及有效的权力。夏斯塔县邻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显然要比单纯的重复博弈更为充分和丰富,发生在那里的故事已经透露出,邻人之间的信息传递和权力的有效性(以传播流言蜚语实现自助)。埃里克森将关系紧密之群体界定为:“成员对运用权力相互对抗拥有互信且互惠的前景,对先前和当下的内部事件也有不错的信息供给”。当然,群体规模的大小并不必定决定“紧密关系”的存在。有社会学观点认为,紧密关系的典型是某种农村生活,因为规模小、人数少,所以流言蜚语的质量就高,舆论对行为的控制力就越强,规范执行也就更容易。但是,在埃里克森看来,紧密关系与群体规模的大小并不存在必然关系。现在,我们仍可以再回头讨论亲密关系的长期存在是如何促进非正式规范发挥效用的(事实证明,夏斯塔县的很多规范,都是有效用的)。在展开夏斯塔县的故事时曾论述过,牲畜越界受害人忍受轻微损害的主要原因在于,受害人自己的牲畜或其他动物也可能会对邻人造成损害,从长远看来大家的损失都差不多。“自己活也让别人活”这一规范的运行,要建立在居民对于邻人关系的长远预期基础上。也就是说,只有当邻人关系能够长期持续时,人们才会考虑维持这种“人情”。维持邻人之间友好关系的动机是出于长远考虑的,尤其是为了避免永无止境的世仇。如果邻人之间采取“针锋相对”的方式解决纠纷,很有可能带来一连串无休止的报复。这时,夏斯塔县居民采用的“扯平战略”就展现其优势了。这种战略往往会让渡补偿的精确性,容忍一定的差额,是一种有节制的惩罚。由于紧密关系的长期持续,“扯平战略”导致的差额在未来的互动中会达到相对平衡。埃里克森认为,扯平战略比针锋相对的战略更适合我们这个交易费用很多、错误很多的变动不居的世界。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交往习惯都类似于“扯平战略”,比如轮流请客吃饭、互赠礼物等等。当然,现实的复杂性很大程度上会限制“扯平战略”的效用,但这已不在本文探讨的范围。影响非正式规范适用的另一因素是社会距离。高速公路相撞纠纷比栅栏维护纠纷更多提交法律解决的正确解说是,非正式规范会宽容那些陌生人提起的诉讼。
“什么是好邻居?就是不打官司”。非正式规范节省纠纷处理成本的另一方面,就在于减少了更多主体的介入。虽然第三方主体参与处理纠纷更加公平,但第二方处理的成本要比第三方参与进来更低。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是,牲畜越界受害人容忍的是轻微的损失,这也为非正式规范划定了适用范围,即较为普通的日常事务。当涉及的利害关系较大时,打官司的效用就要超越非正式规范了。这也说明了,夏斯塔县的秩序形成是由混合的力量推动的,法律和非正式规范都不是唯一的主导。此处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埃里克森并非只批判了法律经济学的“法律中心主义”,还指责了与其属同一阵营的法律与社会学者的“法律边缘论”。《无需法律的秩序》既不试图否定法律的作用,也不试图将非正式规范视作秩序形成的唯一要素,而是强调现实的复杂性,这一点从埃里克森对社会控制体系的解析可以看出来。
从埃里克森的“福利最大化”假设出发,可以发现非正式规范之所以被选择,不仅是因为其运行费用很低,还因为这些习惯性规则的实质性内容更可能是福利最大化的。但是,这种非正式控制手段的局限性也是很明显的。在上述论述中会发现,当社会距离变大、涉及的利害关系程度加深时,当事人就更可能选择诉诸法律而不是遵循非正式规范。这也意味着,城市化的深入推进会促进法律不断侵蚀非正式控制体系的领地。但是,在埃里克森看来,法律仍然可能对非正式规范或者非正式控制体系产生促进作用,因为法律可以影响社会结构的基本变量,“并因此可能促进或阻碍非正式合作”。总之,即便是夏斯塔县那样的非正式合作的典型环境正逐步被城市吞并,基于非正式规范的合作仍有可能通过法律而得到促进。最后,援用埃里克森的表述来彰显本书的雄心壮志:“世界偏僻角落发生的事可以说明有关社会组织的中心问题”。这一角落明显就是夏斯塔县,但从这里的故事获得的启发却是一般性的。
四、初民社会的秩序运作
——与波斯纳对话
不仅仅只有“福利最大化”的假设使得埃里克森与波斯纳产生联系,就在第三章节论述非正式规范在成本上的比较优势时,本文就已经将二者结合在了一起。相似的是,波斯纳在《正义/司法的经济学》中探讨过初民社会中的制度运作,也尝试让读者产生疑问:即国家是否是维持社会内部秩序稳定的唯一解决办法。虽然二者处理的问题不同,但波斯纳以经济分析研究初民社会制度运作所得出的结论,仍可以用来强化或者充实埃里克森对非正式规范的研究。波斯纳以荷马史诗中的前政治社会为基础进行了十分有趣的研究,他认为,习惯、礼物交换、荣耀、亲属关系等“制度”是相对于国家的替代性的秩序体系。但他也承认,这些秩序体系在现代社会很有可能不会运转良好。在初民社会中,由于不存在文字系统以及缺乏现代的交流技术,人们获得信息的费用要比现代社会高得多。当然,知识的专门化令现代社会中的人们也是无知的,但这并不是因为信息费用过高,而是因为信息费用太低使得知识的专门化变得有效率。初民社会秩序的维护需要建立在对总人口的监控之上,也就是说,隐私是不存在的。隐私的缺乏是对初民社会信息费用过高的调适。人们互相之间都极为熟悉,通风报信以及互相充当保安使得这里的“犯罪率”要比现代社会低得多。这是波斯纳对初民社会否认隐私的可靠解释。还是由于信息费用的存在,礼物交换的意义也是丰富的。除了交易之外,礼物交换的重要作用在于促进结盟以解决自卫问题。此外,礼物交换还具备信息传递的功能。通过对礼物品质的分析,受赠者可以获取到关于赠送者的信息,比如是否是一位出色的战士。而且,通过赠送礼物,还可以获得受赠者本人喜好等方面的信息。在将礼物赠送视为信息传递机制的基础上,受礼者无需实际接受或者享用受赠品。波斯纳还列举了印第安人炫耀财富的冬宴(他们将物品毁掉而不是赠与他人,人们或许会认为这是病态),其传递的信息是拥有财富以及与拥有财富相关联的品质。在埃里克森的观察中,夏斯塔县居民以实物而不是货币支付,也在传递一种“人情”、友好的信息。
此处的描述或许会让人捉摸不清波斯纳与埃里克森是如何在秩序运作上产生联系的。直白来讲,在波斯纳的分析语境中,初民社会的种种制度运作都是具有经济理由的,是对高昂信息费用这一现实难题的回应。经过波斯纳的提示,反观夏斯塔县的秩序运作会获得更为清晰的认识,即非正式规范的形成是有经济理由的,同样深耕于法律经济学的埃里克森在本书中则是直接应用了这一结论。基于对传播信息、实施制裁、维系制度机构等费用的考虑,非正式规范才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在部分纠纷中取代正式法律,才能够说明,为什么在以现代化著称的美国,也依然存在这些“偏僻的角落”。借此我们还要注意,得益于埃里克森以及波斯纳等人的提示,“严讼”与“好讼”并不能仅用文化习惯来解释,正确的解说路径或许可以从经济分析、博弈论等方法中寻找。
五、现代社会中的非正式规范
——以“流言蜚语”为例
即便没有埃里克森和《无需法律的秩序》的启发和提示,我们或许也能意识到,“说闲话”、吃瓜群众、流言蜚语对个体行为的控制功能,这种舆论攻势本质系属非正式的社会控制手段。当我们仍然停留在上个世纪的夏斯塔县时,信息传递的范围是确定的,舆论的影响范围也是可控的。但是,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出现将信息传递的速度和范围呈现“指数爆炸”式的变化,“流言蜚语”作为非正式控制手段所能发挥的效用并不必然随着城市化而削减。一般而言,“说闲话”、“负面议论”等方式的效用能够得到明显发挥的是在农村,亦即“熟人社会”的环境中。当城市化推动熟人社会缩减时,“说闲话”的效用会受到直接影响。但是,这种效用的减损也仅仅指的是“熟人社会”内部。由于农村空心化、人口结构的老龄化,以“负面议论”的方式对农村流动人口(主要指年轻人和中年人)的控制作用是减退的。当然,这些流动人口在短暂回归“熟人社会”时,为了让自己更合群、近人情,在一定程度上仍会接受“说闲话”的限制。在谈论非正式规范时强调过社会距离因素对其效用的影响,此处重提这一因素有助于进一步解说“陌生人社会”中流言蜚语类的非正式控制为何能够发挥效用。本文的初步观点是,即便夏斯塔县那般的关系网络正在逐步衰退,从那里获得的社会合作经验对现在来说依然是有用的。有一个细节,埃里克森强调,群体成员的身份并不是单一的,可以同时具备多种身份,这是不应该被忽视的。以现状来看,所谓城市化或者“陌生人社会”,仅仅在邻人关系上才是明显的,“人情”依然存在于同事、朋友、同学以及其他社会关系之中。在特定群体之内,依然存在着被成员普遍接受的规范和价值观念,“负面议论”、“流言蜚语”依然具有对个体行为的控制和约束作用。互联网对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强,已经极大程度地削弱了空间距离对人与人之间联系的影响。在本书中,埃里克森提到了全美大学教员共同遵守的复印资料的习惯,也解说了空间分布极为分散的捕鲸业依然能形成共同遵守的规范。所以,即便不是邻人,非正式规范依然会形成并发挥效用。虽然如今很难再组织起来关系亲密的、互帮互助的邻人关系,但职业、兴趣团体等又能够把人们重新组织起来。也就是说,在职场的工作环境、因特定兴趣而形成的群体、各种同学会、专业协会等等群体环境中,依然可以发挥非正式规范的效用。
在本文中,流言蜚语与说闲话是被等同对待的,因为二者属于同种类的非正式控制手段。上述内容意在证明,即便是现在,这类非正式规范也依然是有效用的。而在本段,本文试图进一步证明的是,互联网加强了流言蜚语的作用,甚至也将其负效用加强了,作为非正式控制手段的舆论手段呈现出异化的现象。人数少意味着信息传播的质量高,该判断在经验上是可靠的。因为通过人际传播的信息,精确度会随着中间环节的增多而减损,甚至会“跑偏”。而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方式可以直接忽略掉过多的中间环节,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弄得世人皆知”。网络舆论的发酵速度是非常快的,庞大的网民基数能够使得事件在较短时间内获得流量。这也意味着,非正式控制手段能够很快发挥“制裁”作用。在近年来的网络热点事件中,深陷舆论漩涡的不只是“公众人物”,自媒体的发展让任何个体都有可能获得流量。所以,在很多正常纠纷的处理中,人们都会担心“闹到网上”或者要“闹到网上”事情才好办。也有特定话题“自带流量”,比如性别问题,有关这类话题的流言蜚语传播速度一般都很快。当然,此种非正式控制的威慑会让人们在处理两性关系时更加谨慎,但“流言蜚语”的负面意义也可能会导致不可控的糟糕后果。更为典型和更具代表性的问题是,网络传播的信息真假难辨,信息的受众群体的反应又很急迫,情绪很容易被调动乃至于采取实际行动。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等已经造成了很多不幸。非正式规范与网络结合后虽然依然有望发挥正面意义,但相比于夏斯塔县“自己活也让别人活”、扯平战略等有节制的规范,前者显然已经异化了。基于此,本文认为,非正式规范如今依然要发挥效用,最好还是能够跟法律结合起来,这样才会有节制。
六、结语
法律越多并不意味着秩序越多,埃里克森一直都在强调要关注秩序形成中的非正式规范。由于任何社会控制体系的运行都是有费用的,因此,“福利最大化”会激励社会控制者根据事情本身的特质选择最适宜的社会控制手段。在夏斯塔县,在非正式规范起作用的那些纠纷中,无不是因为这些规范最小化了成员的无谓损失与交易费用之和。当然,长期持续的亲密关系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夏斯塔县的社会合作经验以及从中获取到的理论是否还能具有一般性呢?根据本文作者自身的生活体验来说,《无需法律的秩序》所总结的经验和理论依然是有价值的。“人情”、“人情世故”、潜规则等等,都在显示着现实秩序运作的复杂性。埃里克森提醒道,整个社会控制体系是多元的,实际运作着的社会秩序也确实如此。不论是法律中心主义,还是法律边缘论,都不是对现实的正确解说。《无需法律的秩序》意在呼吁法律制定者们要对促成社会非正式合作的那些社会条件有足够的关注,如此以来才不至于创造一个法律更多而秩序更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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